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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30 查看全文

公司代码:600273公司简称:嘉化能源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2023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本年度,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在报告期内通过事前审阅会议资料,召开、出席和列席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掌握提案决策形成的过程,对经营管理层加强企业管理、依法经营等问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并提出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召开会议情况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15项议案: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5、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及运作情况发表的意见本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能,对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员工持股计划、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及会计估计变更、

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并出具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

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本页无正文,专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汪建平:马小琴:吴益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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