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立信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
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
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后于2025年4月3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立信会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立信所制订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销售费用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租赁业务等。
立信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且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