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到委员5名,实到委员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及其审计项目组在公司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审慎的态度,诚实、诚信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及时、可靠。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
建议公司2026年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在2026年度在公司审计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255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署:
胡列类
曾玮
张鹏翼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