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作为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文守逊,男,汉族,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副教授,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历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讲师、会计硕士办公室主任、专业学位办公室主任。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生导师,为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和会计专业硕士(MPAcc)、金融专业硕士指导教师;本人长期在高校从事资本市场和财务管理领域的
教学科研工作,负责主持的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的40余篇学术论文、承担的20多项市级部门和企业单位委托项目,都是关联资本市场、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领域,本人具备任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专业能力。
目前,本人同时任职包钢股份(证券代码:600010)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1%以上的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中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下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是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没有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均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委托和缺席次数。会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主动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交谈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参会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独立董本年应参现场以通讯委托本年应参出席股东事姓名缺席加董事会出席方式参出席加股东大大会的次次数次数次数加次数次数会次数数文守逊1019002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积极参与任职委员会相关工作,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参
2加审计委员会4次。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
勤勉尽责的参与,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将讨
论和审议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提交董事会。
(四)日常工作情况
1.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出席了全部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导内审工作;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年审情况等进行沟通,对年审工作情况表示认可。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充分利用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同时,积极参与上交所和地方证监局的相关培训,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专业知识,增强独立判断的能力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利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等会议;对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子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情况。
2025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5天。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
3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及时、规范地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4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此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因业务合作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是互利双赢的行为,对公司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5年4月
25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5年
8月22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5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10月14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评价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下达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2025年12月30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2023年度高管人员任期激励兑现方案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5年4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
5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特点、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与资金使用需求等实际情况,充分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十)其他重要事项2025年3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寸滩港土地征收补偿款(二期)支付时序的议案》。2025年6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寸滩港土地征收补偿款(三期)支付时序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公正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不断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下接签字页)
7(此页无正文,为《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文守逊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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