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74.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00万元,共计99.50万元人民币。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要求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2月9日,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12月3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三)2025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2024年度审计
报告、审计意见初稿召开沟通会,听取了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报、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充分沟通,确定审计结论和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时间。
(四)2025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立信再
次就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稿召开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财报、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
(五)2025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4年度的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公允发表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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