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1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4.50万元,包括财务审计费用69.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要求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4.50万元,包括财务审计费用69.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二)2026年1月19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对2025年度审计
2工作的各方责任、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独立
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2025年度审计
报告、审计意见初稿召开沟通会,听取了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报、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关键审计事项及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确定审计结论和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时间。
(四)2026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立信再
次就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稿进行沟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报、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
五、总体评价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5年度的履职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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