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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重庆港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19 00:00 查看全文

重庆港 --%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重庆市两江新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9号国华金融中心大厦A栋24层

电话:023-63012200 传真:023-63012211 邮编:400024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6 年4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上述公告列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其他事项等。

2026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了本次股东会资料。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时间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点00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地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公司二楼一会议室。

3.本次股东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15点00分在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公司二楼一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屈宏先生主持。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发出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等与会议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等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 名

根据公司的公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应为2026年5月11日下午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提供的截止2026年5月11日下午证券交易结束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的《股东名册》和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的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 名,代表股份 599,765,4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335%。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上证所信息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统计,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197名,代表股份191,188,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087%。

(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1.公司董事会6 名董事列席本次股东会,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红伟列席会议。

2、公司邀请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的律师。

3.公司董事长屈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4、其他人员。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合计持有公司50.53%股份的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为《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评价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期间没有股东提出新的临时提案。

本所律师认为,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东会临时提案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书面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推举2名股东代表以及1名律师对会议的表决情况进行监票、计票。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记录已经列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四)本次股东会相关议案表决情况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投票。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情况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对每项议案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经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评价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3,361,993 92.5344 2,651,212 7.3535 40,400 0.1121

3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679,643 75.0675 2,616,762 18.3933 930,300 6.5392

4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2,509,943 90.1711 2,613,362 7.2485 930,300 2.5804

其中无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2、议案3、议案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3,关联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已回避。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及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为《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德通(重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承办律师:

承办律师: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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