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0证券简称:中央商场公告编号:临2025-05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900.00万元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供的担保余额:124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被担保人名称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830.00万元
1、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1572.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2、连云港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67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55.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170015.99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71.06
计净资产的比例(%)□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亚百货”)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46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1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亚百货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46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
公司为新亚百货在工商银行淮安分行办理总额39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贷款延期担保,延期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44760.00万元,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内容、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淮安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二)公司、连云港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徐州百大”)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1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1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徐州百大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1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意连云港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百货”)为徐州百大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3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
公司及连云港百货为徐州百大在工商银行徐州分行办理总额2830.00万元
的借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贷款延期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13428.00万元,连云港百货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2830.00万元,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内容、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2025年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
(三)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为新亚百货在中国工商银行的39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及连云港百货为徐州百大在中国工商银行的28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
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金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1394470188成立时间1994年6月30日注册地江苏省淮安市淮海东路142号
注册资本1190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卷烟、雪茄烟零
经营范围售(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百货综合零售;电梯设备维修;停车服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41.97%,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90%,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7.34%,少数股东关联关系
持股比例0.79%;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中商
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截至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288208.92
负债总额170149.1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118059.80
营业收入25918.41
净利润5940.60
(二)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名称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启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704046779W成立时间1993年6月23日注册地江苏省徐州市大桐街125号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音像制品、家用电器、安防监控设
经营范围备、电子显示屏、办公用品、中央空调、电子产品、音响设备、家具、
服装、鞋帽、化妆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等。
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99.28%股权,少数股东持有0.72%关联关系股权;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截至2025年9月30日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108297.88负债总额64346.66
资产净额43951.22
营业收入4052.84
净利润-2727.50
新亚百货、徐州百大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担保内容、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最终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融资稳定,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70015.99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06%,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69960.9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