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80公司简称:中央商场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23亿元,实收股本为11.28亿元,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因尚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因此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期如公司弥补完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公司会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积极履行分红义务。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央商场 600280 南京中商、*ST中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李尤李尤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
电话025-66008022025-66008022
传真025-66008022025-66008022
电子信箱 zyscdm@njzsgroup.com zyscdm@njzsgroup.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中国百货零售行业呈现“增速放缓、分化加剧、转型深化”的格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5%,但限额以上百货店零售额同比下降2.4%,成为下滑最明显的业态。行业面临多重挑战,线上零售持续挤压线下实体零售,消费者转向电商及直播购物,叠加消费信心不足,导致线下客流锐减。同时,企业分化显著,头部企业通过精准定位、数字化改造及体验升级维持增长,而尾部企业因同质化竞争陷入闭店潮。
(二)周期性特点
公司提供的零售商品,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但在节假日和促销活动期间业绩波动表现较为突出。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营门店位于所在城市核心商圈,具有一定的区域优势,知名度高,主业突出,管理精细,在所在区域处于行业前列。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为百货零售,也在通过同“罗森”的战略合作,拓展便利店业务,兼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开发除部分纯住宅项目外,主要为用于新开百货门店的自建综合体。
(二)经营模式
1、百货零售业务
公司目前在营百货门店分别是:南京中心店、山西路奥莱店和河西店;江苏淮安店、徐州天
成店、连云港店、扬中店、泗阳店、句容店、宿迁店、沭阳店、盱眙店、如东店、海安店;山东济宁店;河南洛阳店;湖北大冶店;安徽铜陵店。
公司百货零售经营模式有联营、经销、代销、租赁等模式。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联营模式,为主要经营方式,即公司与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以销定进,约定合同扣率和费用承担方式,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是根据供应商的销售额和约定扣率收取的毛利额收益,以及费用承担方式获取的收益。
租赁模式,指商户在公司的门店内租赁部分场地开展经营,公司的利润来源为租金收入和物业管理费收入。
经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采购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并负责商品的销售,承担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其利润来源于公司的购销差价,报告期内,公司有部分化妆品、黄金珠宝、烟、酒,采用经销模式。
除此之外,兼有部分代销模式,随着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化和商业街区开业,租赁模式比例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百货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73.23%,其中各模式销售占比结构中,联营销售收入占比36.01%。
2024年百货业态占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成本占比毛利率
联营60593.9936.01%100.00%
经销57240.0534.01%52079.2199.38%9.02%
代销951.820.57%100.00%
租赁49497.3629.41%326.370.62%99.34%
合计168283.22100.00%52405.58100.00%68.86%
2、罗森便利业务
公司与罗森进行战略合作,推进中商罗森便利门店业务拓展。
南京罗森,以大加盟模式与上海罗森合作,所有销售商品、物流配送、业务结算都通过上海罗森完成,盈利来源为自营门店销售毛利额分成和南京市场区域品牌管理收入。
安徽罗森,以支付区域品牌代理使用费模式与中国罗森合作,所有门店选址、加盟营运、销售商品、物流配送、业务结算都由安徽罗森自行主导,盈利来源为自营门店商品销售经营性收入及加盟店品牌授权管理收入。
3、房地产开发业务
因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基本都处于尾盘阶段,目前公司采用委托代建、委托代销模式。
委托代建,由江苏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管理,负责从建筑规划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委托代销,由江苏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管理,负责各项目可销售的商品住宅、商铺、车位等的销售代理及与营销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10.54%。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表:
土地使预计投资开发成本2024开发成本2024项目名称用权性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总额(亿期末余额(万期初余额(万质元)元)元)
泗阳雨润广场商住2011年12月停工5.3922772.9222772.92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综合楼
泗阳星雨华府住宅2013年10月2024年1月8.590.0018318.81
泗阳星雨华府住宅拟开发土地2630.362630.36
淮安雨润广场商住2010年9月停工42.80254420.85254331.95
盱眙星雨华府住宅2012年12月2026年12月8.1628320.9927378.31
海安雨润广场商住2014年6月2024年12月12.000.00100813.59
合计76.94308145.12426245.94
报告期内各房地产项目完工进度及销售情况: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公司项目未来需投资本年签约销售工程进度
1宿迁项目2500.001044.14已完工
一期已竣备交付;二期一标段已竣
2盱眙项目星雨华府31581.41316.04备交付;二期二标段已竣备交付;
四期尚在建设中。
一期、三期已经交付;二期商业交
雨润广场196.19付,二期综合楼停工。
3泗阳项目39799.10
一期已交付8栋住宅楼,27#、29#星雨华府133.71商业已交付二期待开发。
4扬中项目2035.38229.82已完工
5苏州项目涵月楼0.001200.00已完工已完工,商业体已于2024年12
6海安项目雨润广场7661.000.00月25日开业。
7沭阳项目雨润广场7068.620.00已完工
合计90645.513119.90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年比上年
2024年2023年2022年
增减(%)
总资产11102371659.9811533178576.52-3.7412303972854.87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691303000.32838978131.34-17.60988715650.07产
营业收入2298137449.942450106074.36-6.202496972712.05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2151786109.432335652250.77-7.872411051073.00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
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147928958.67-152756238.99不适用-24065134.92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52693710.34-125242759.68不适用-50768795.30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314221292.44525039985.41-40.15401066062.70额加权平均净资
-19.33-16.74不适用-2.50
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
-0.13-0.14不适用-0.02(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0.13-0.14不适用-0.02(元/股)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1-3月份)(4-6月份)(7-9月份)(10-12月份)营业收入633288932.35692910577.79476592977.3649534496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225749.033308753.37-35152464.93-122310996.14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6809191.365851632.85-34039198.53-131315336.02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6059141.3111397126.7929892725.80196872298.54
量净额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8685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7112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持有质押、标记或冻结情有限况股东名称报告期内期末持股数比例售条股东(全称)增减量(%)件的股份性质数量股份状态数量境内
祝义财047668741642.250冻结476687416自然人境内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非国
016650000014.760冻结166500000
限公司有法人境内
郑娜珊39380036306000.320未知0自然人境内
倪同本34850032179000.290未知0自然人境内
秦立彬-23480028000000.250未知0自然人境内
李恒014256940.130未知0自然人境内
郑楚琴43400013140000.120未知0自然人境内
郑丽珊-5000012500000.110未知0自然人境内
李连生15760011700000.10未知0自然人境内
邓永江14890011489000.10未知0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祝义财先生为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祝义说明财先生与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无
数量的说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8亿元,同比下降6.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