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5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 9月 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 8号南钢办公楼 2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774057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9.381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一新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王海勇、肖玲、施设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参会。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
3、董事会秘书唐睿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30868118 98.9120 46144956 1.0788 392700 0.0092
2、议案名称:关于废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75106272 99.9462 1682802 0.0393 616700 0.0145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比例(%)
3.01 俞国容 4269935826 99.8253 是
3.02 吴俊平 4269915185 99.8248 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申请
1 361790657 88.6028 46144956 11.3009 392700 0.0963
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废止《南京钢铁股份有
2 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406028811 99.4368 1682802 0.4121 616700 0.1511
案
2、累积投票议案
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3.01 俞国容 400858365 98.1706 是
3.02 吴俊平 400837724 98.1655 是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
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2、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中,议案 1《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 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 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4、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华律师、尹婷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