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参与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
许经营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相关资料进行审阅,认为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现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