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 室。众华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众华为公司提供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 年度天职国际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职国际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聘任的天职国际已经连续6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审慎研究后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众华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天职国际、众华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确认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众华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经审计,众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众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8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9日和3月3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和审后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众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