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上事述职报告
(张饮昱)
作为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独立上△基本佰况报告期内因独立董事梅夏英先生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本人为公司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张钦昱男汉族1985年5月生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
经验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
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革年度足职权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自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均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了解情况会中认真审查议案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对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自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共计召开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定期
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审查以独立、客观和慎重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公司建设透明、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参会就2024年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审议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利股东利益方面予以关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现场考察情况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
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会谈
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方面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科学化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在董事会及其他会议召开前相关会议资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监督公司有效
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交流履行独立
董事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的监督职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股东大会与参会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规运作等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以及外部媒体报道和舆情动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本人认真学习最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展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审慎决策经审查本人认为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
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进行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回
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
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日常工作中
本人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部门就公司目前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沟通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己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执行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和行业薪酬水平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五)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实施情况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业绩
考核未达到 10C%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人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2024年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本人认为
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优化薪酬与考核体系增强凝聚力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相关方案的拟定、审议、实施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任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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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钦昱: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