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5证券简称:羚锐制药公告编号:2026-008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81679260.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671154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23827034.6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82.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
1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23827034.60510403937.40451147133.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59503032.53722550720.15568109302.85
净利润(元)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
2181679260.09
分配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85378105.6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83387685.18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585378105.6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否
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231.99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否
低于30%2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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