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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江苏舜天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8-1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287证券简称:江苏舜天公告编号:临2023-044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1名因个人原因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公司2022年业绩指标未达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公司对因上述情形而造成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75769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注销股份数量(股)注销日期

207576920757692023年8月14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二)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1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1名因个人原因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公司2022年业绩指标未达到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7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075769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0519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578374),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

8月1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127669-207576920519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36796074436796074

2股份合计440923743-2075769438847974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相关授权并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实施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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