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2026-03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
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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