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2025-09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3.7条和9.8.6
条规定逐项自查,公司所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1条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事项正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交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53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对《工作函》内容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工作函》中涉及的内容进行逐项落实。现就《工作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净额法结算项目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0.69亿元,同比增长124.27%,主要系应收以净额法结算的相关款项及应收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所致。其中,
第一名欠款方期末余额0.24亿元,款项性质为净额法结算的其他应收款项及保证金。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按净额法结算的客户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2024年度新增、销售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余额、未结算原因、账
1期及期后回款情况;(2)结合主要交易模式、货物存储及转移安排、货物及价格风险承担情况等,说明公司对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和
净额法的判断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按净额法结算的客户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2024年度新增、销售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
收余额、未结算原因、账期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42024年年
是否存是否净额法确交易金额期末应收2025年客户名称在关联本年销售内容产品类型认收入未结算原因账期
(含税余额回款关系新增(不含税额)
额)
北京深蓝迅通科 GW平台建设 信息系统
否是2785.09127.401921.881年以与合同条款约定进度相符879.74技有限责任公司系统项目集成内联通(海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
/育种中心信息信息系统司联通数字科否否1401.06120.11988.201年以与合同条款约定进度相符-系统集成项目集成内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已回合同条款约定的山西清众科技股智慧城市建设信息系统
否是650.7089.72214.7067%1年以,余款正在催收中,略-份有限公司一期项目集成内滞后于约定回款进度。
长威信息科技发大数据交易平技术开发1年以否是
展股份有限公司台(一期)/84.0013.2184.00与合同条款约定进度相符-服务内
2问题(2)结合主要交易模式、货物存储及转移安排、货物及价格风险承担情况等,说明公司对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判断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从主要交易模式、货物存储及转移安排、货物及价格风险承担情况等角度进行分析,对公司在交易中作为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进行判断,具体判断依据如下:
会计准则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判断依据
对于外购的软硬件产品,公司直接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该采购系独立于公司与客户交易之外的另一项交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易;供应商将合同约定的软硬件产品交付给公司后,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公司对该部分产品进行验收后取得商品控制权,而后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完成交付工作。
对于需向第三方进行采购的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中,由公司就项目需求、交付内容和工作进度与客户业向客户提供服务进行沟通和协商,并主导供应商开展工作以完成客户的要求。
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公司需进行整体方案设计和实施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部署,将外购的软硬件与其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或专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业技术服务进行整合,将整合后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出转让给客户户完成销售,即整合产出构成了一项单项履约义务。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由公司负责产品交付及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售后服务,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且要责任公司是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人,包括工期延误、项目质量、设计制作全过程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并在公司完成验收/签收确
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认后,在客户对公司合同履约情况验收前,相关存货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风险由公司承担,即满足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公司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具有独立定价权,公司向客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户提出解决方案和商务报价;公司根据项目需求向供的价格
应商采购商品,采购价格根据具体询价、谈判确定。
对于外购的软硬件产品,公司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客户未通过合同条款或其他方式约定公司的采购选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择和安排。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可独立做出外购服务的采购选择和安排,包括供应商选择、采购服务内容、价格、结算条款等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确认收入的项目是否符合上述判断依据从而确定应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身份,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若对于上述判断依据均不符合,或者虽然部分符合但基于交易实质等相关事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项目采用净额法进行核算。
3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的判断过程
该项目的软件和硬件的主要供应商北京锐安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深蓝下游用户(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北京深蓝迅通科技 GW 平台建设 的控股子公司,且北京锐安软硬件产品在该项目中有限责任公司系统项目占比较高,鉴于上述原因,该项目不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的可能性无法完全消除,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该项目按照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联通(海南)产业互
联网有限公司/联通该项目的软硬件均为外采,公司对相关的软硬件提育种中心信息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供重大整合服务的证据提供不充分,基于谨慎性原系统集成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则,将该项目调整为按照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司
公司主导供应商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对应山西清众科技股份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佐证材料提供不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该项目调整为按照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该项目供应商由客户指定,供应商承担转让商品的长威信息科技发展大数据交易平
主要责任,公司作为代理人身份,该项目按照净额股份有限公司台(一期)法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除上表所列示的四个项目外,公司在其他销售项目中均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不存在上表所述情形,均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公司以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1、执行的主要程序:
基于亿阳信通收入确认、成本结转的基本情况与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相关循环中我们将以下公司确定为重要公司:亿阳信通本
部、子公司成都亿阳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西安亿阳信通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海南亿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广州亿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对于上述重要公司我们执行了风险评估程序以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环节重大错报风险,了解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执行控制测试程序。根据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测试的情况设计并执行对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实质性审计程序,其中重要的审计程序如下所述:
(1)了解、评价及测试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3)梳理审查主要业务,通过甄别业务相关的上下游合同的具体条款、验
收单据、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等,判断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进而确定公司采用总额法/净额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抽样选取客户及供应商执行现场走访程序;
(5)对主要系统集成业务进行现场查看,了解系统实际运行情况;
(6)抽样选取相关项目经理执行访谈程序;
(7)对主要系统集成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胜任能力进行核查,结合相关人员的专业及工作经验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8)对本期收入验收资料中的签名笔迹进行核对,核查同一人签名是否存
在签名笔迹不一致的情况;若发现笔迹不一致情况,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核查是否存在舞弊事项;
(9)选取主要客户,函证其交易金额、应收账款余额,以评价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对未回函项目执行替代测试程序;
(10)对收入以及毛利率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11)执行收入细节测试,检查相关的销售合同、验收资料及发票等支持性文件,核查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2)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13)对本期发生交易的客户和供应商的股权关系进行穿透核查,核实是否与亿阳信通存在关联关系;
(14)复核公司管理层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2、审计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收入确认中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方法是合理的,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确认时点、确认方法与确认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中有四个项目(GW平台建设系统项目、育种中心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智慧城市建设一期项目和大数据交易平台(一期)项目),由于公司论证其为主要责任人的关键证据资料不充分,经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四个项目按照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除上述四个项目外,我们认为公司在其他项目中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二、关于期后收入下滑
公告显示,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42亿元,相比于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1.28亿元环比下滑67.44%。公司2024年度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2.38%,毛利率同比大幅减少43.43个百分点,主要系销售产品由以自产软件为主转变为以外购软硬件为主所致。请公司:(1)结合一季度收入构成、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等,说明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环比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2024年度收入大幅增长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模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1)结合一季度收入构成、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等,说明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环比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一季度收入构成及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
1)公司近年营业收入分布:单位:万元
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季度金额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4154.304906.0515.32%4815.3624.66%4897.8018.74%3886.679.90%
第二季度7602.5623.74%5135.7926.31%8480.7532.45%7637.2419.44%
第三季度6758.3721.10%4064.9720.82%3422.2813.10%6989.7017.80%
第四季度12759.2939.84%5508.5528.21%9333.7135.71%20764.1252.86%
6合计4154.3032026.27100.00%19524.67100.00%26134.54100.00%39277.73100.00%
受行业特点影响,公司第一季度普遍为销售和交付淡季,营业收入相对较低。2021年至2024年,公司第一季度收入在3886.67万元至4906.05万元之间,占全年收入的比例在9.90%至24.66%之间,2025年公司一季度收入在此范围内,符合公司历史收入特征。
2)同行业公司第一季度与上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环比:
2025年第一季度202420232022年第一季度2021年第一季度年第一季度年第一季度
同行业-2024-2023-2022-2021年第四季度环-2020年第四季度环五年均值年第四季度环比年第四季度环比年第四季度环比比比直真科技
-84.39%-76.82%-83.67%-74.74%-86.13%-81.15%
(003007)信息发展
-52.09%-79.59%-74.47%-78.53%-55.50%-68.04%
(300469)湘邮科技
-70.94%-68.79%-45.64%-67.84%-67.92%-64.22%
(600476)汇纳科技
-69.84%-72.74%-48.38%-63.55%-25.50%-56.00%
(300609)
数据来源: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73)公司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变动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2024年2024年
分行业分产品第一季度营第四季度营收入同比毛利率业收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减同比增减
信息系统集249.564708.445597.50222.38%-43.43%计算机与通成
信行业技术开发/服3871.607594.5224177.5737.32%-3.50%务
智能交通行智能交通系429.552149.412594.29%-87.40%业统集成其他业务收
其他业务33.1426.78101.790.37%-8.50%入
合计4154.3012759.2932026.2764.03%-13.35%
公司2024年信息系统集成类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2.38%,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基于战略考量,对业务布局进行了调整,积极拓展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领域。
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包括外购软、硬件系统集成收入及自产软件系统集成收入,相对来说,外购软、硬件系统集成收入毛利率较低,自产软件系统集成收入毛利率较高。2024年外购软、硬件系统集成收入占比高,使得毛利率同比大幅减少43.43个百分点。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4.30万元,相比于2024年第四季
度营业收入12759.29万元环比减少8604.99万元,主要系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减少4458.88万元,技术开发/服务业务减少3722.92万元。
4)2024年第四季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前五大客户明细:
2024年第四季度前五大客户明细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收入金额产品类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1814.73信息系统集成
北京锐安科技有限公司1443.43信息系统集成
广州市捍御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169.87信息系统集成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智网创新中心1115.97技术开发/服务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470.14技术开发/服务
2025年第一季度前五大客户明细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收入金额产品类型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智网创新中心679.15技术开发/服务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499.33技术开发/服务
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469.86技术开发/服务
西安冠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57.32技术开发/服务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422.36技术开发/服务
2、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环比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9.56万元;技术开
发/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71.60万元;智能交通系统集成业务未实现收入,收入环比大幅下滑,主要原因为公司所从事业务存在季节性波动,一般情况下第一季度为淡季,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来自政府行业用户或电信运营商等大型国有企业,受下游客户立项、审批、签署、实施进度安排及预算管理等影响,预计自第二季度开始才会陆续进入招投标或谈判签约等项工作;公司各类业务均存在在手订单在第一
季度尚未达到确收要求的情况;项目大多在第四季度进行验收,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在第一季度较少,第二、第三季度逐渐增加,第四季度最多,整体营业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特点。
自上述“表2)同行业公司第一季度与上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环比”中可以看出,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季节性变动符合行业特征。
综上,第一季度一般处于客户项目规划阶段或者准备阶段,普遍为销售和交付淡季,因此会呈现2025年第一季度环比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况。
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突击交易或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问题(2)说明2024年度收入大幅增长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模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024年,公司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系公司考虑近年来国内各
行业对于该类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基于战略考量,对业务布局进行了调整。公司加大系统集成业务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把为行业客户提供软件+硬件+服务一体的数智化解决方案作为未来重要的战略方向和业务收入增长点,并于
2024年成功实施了多个中大型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客户主要集中于运营商、政
府、交通、教育、能源等行业。
由于上述问题(1)回复中所述原因,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在2025年第一季度未能延续2024年第四季度的增长态势,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
9目前,公司已与各大通信运营商以及某铁路局、中石油某燃气公司、某省公
安厅等公司关注行业的多领域的头部客户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正有序展开各类集成项目的招投标及谈判签约等项工作。综合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的趋势、公司储备的成熟行业解决方案、正在跟进的项目及在手订单来看,公司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后续会陆续形成收入,具有可持续性。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1、执行的主要程序:
(1)对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近年来一季度及上年度四季度的收入金额进
行对比分析,分析其收入波动是否符合公司自身及行业波动趋势;
(2)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获取公司关于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声明;
(3)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4)获取并检查公司2025年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在手订单。
2、审计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收入确认未发现跨期现象,一季度收入金额与往年对比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中未发现异常情况,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三、关于应收账款减值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3.96亿元,对应坏账准备余额2.26亿元,计提比例57.15%。其中,对信通行业客户,公司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的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9.31%、34.66%、68.42%、
100%;对交通行业客户,公司1年以内、2-3年、3年以上的坏账计提比例分别
为27.51%、60.38%、100%,二者存在明显差异。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名称、金额、交易事项、关联关系、账龄、坏账准备、未回款原因等,并结合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2)说明对信通行业客户、交通行业客户减值计提比例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以及3年以上账龄100%计提坏账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1)补充披露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名称、金额、交易事项、关联
关系、账龄、坏账准备、未回款原因等,并结合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
101、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坏账准应收账款关联坏账准客户名称交易事项账龄备计提未回款原因余额关系备比例哈尔滨市城哈尔滨市已向甲方提出
通数字信息5413.10智能化交35413.1否年以上0100%
支付申请,公司技术有限公通管控综与甲方正在积司合平台极沟通推进中。
公司与甲方合作多年,项目均
1-2已验收且具备年占比
中国移动通
/7.15%支付条件,因双技术服务、2753.795.33信集团江西2888.81否6%方尚未就进一开发3年以上占有限公司步维护工作达
比92.85%成一致,应收款项正在积极沟通推进中。
1年以内占
比18.72%、
1-2年占比期后已回款
中国移动通
2275.56技术服务/8.46%、2-31727.775.931816万元,余信集团上海否
开发年占比9%款正在积极沟有限公司
4.97%、3通推进中。
年以上
67.85%
中国移动通科技治超已向甲方提出
信集团河北1951.85系统集成/1181.719.31%支付申请,公司否年以内有限公司石不停车检与甲方正在积家庄分公司测系统极沟通推进中。
大数据平期后已回款326
北京锐安科1628.57台运维监否1年以内151.629.31%万,余款正在积技有限公司控系统集极沟通推进中。
成
2、公司严格按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在获取收
入确认的相应证据材料后确认收入。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2024年期末余额涉及到的项目累计确认应收账款为2.72亿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回款1.30亿元,期后回款0.21亿元,累计总回款为1.51亿元,回款金额占已确认应收账款的比例为55.51%,公司大部分项目回款进度与合同约定相符,收入确认审慎。
问题(2)说明对信通行业客户、交通行业客户减值计提比例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以及3年以上账龄100%计提坏账的合理性。
1、信通行业客户、交通行业客户减值计提比例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
11客户组合与收入类型对照表:
客户组合市场或客户类型商品类型信息系统集成信通行业组合计算机与通信业务
技术开发/服务交通行业组合智能交通业务智能交通系统集成
基于不同行业的信用风险特征,公司将客户主要划分为信通行业与交通行业组合,参考信通行业与交通行业应收账款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公司按信通行业与交通行业划分客户组合,编制各组合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一般来说,由于信通行业客户的回款情况优于交通行业客户,所以信通行业客户的减值计提比例要小于交通行业客户。例如信通行业客户1年以内的减值计提比例为9.31%,小于交通行业客户的27.51%。但不同行业组合的减值计提比例均是依照各组合的账龄分布计算得来,依据各阶段账龄余额的回款情况,计算结果会稍有不同。例如交通行业客户2023-2024年2-3年阶段的回款情况较好,回款比例为90.26%,而信通行业2023-2024年2-3年阶段的回款情况较差,回款比例仅为0.99%,这一阶段回款的明显差异导致了信通行业客户2-3年的减值计提比例68.42%高于交通行业客户2-3年的减值计提比例60.38%。信通行业与交通行业不同账龄阶段回款比例不同导致不同款项组合对相同账龄款项计提比例存在一定差异性。
2、3年以上账龄100%计提坏账的合理性
从近年来的应收账款情况来看,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后续可收回的概率较低,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按100%计提坏账。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算过程以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合理的。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1、执行的主要程序:
(1)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核实账龄情况是否异常;
12(3)获取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表,复核其历史财务数据和计算过程的准确性,分析其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4)获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明细表,复核其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及结果;
(5)对应收账款执行细节测试和网银查验,核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6)对本期发生交易的客户的股权关系进行穿透核查,核实是否与亿阳信通存在关联关系;
(7)选取主要客户,函证其交易金额、应收账款余额,以评价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对未回函项目执行替代测试程序;
(8)复核公司管理层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2、审计结论: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亿阳信通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收入确认中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合理、审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