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专项说明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清偿情况
(一)报告期内资金占用事项及清偿情况
因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亿阳集团”)
未能及时偿还公司因与其债务纠纷相关的涉诉和涉及仲裁事项被执行资产,形成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具体占用及后续情况列明如下:
1、截至2024年1月1日,公司资金占用余额为68539.95万元,涉及如下
案件:
1)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案和解支付17000万元;
2)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案和解支付1500万元;
3)上海信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案和解支付1998万元;
4)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案司法扣划28922.06万元;
5)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案司法扣划19119.88万元。
2、报告期内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1)2024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支付的资金占用偿付
款20498万元;
2)2024年4月30日,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支付2941.53万元用于支付
光宇公司股权回购款,同时光宇公司1500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上述股权回购款形式进行偿还。亿阳集团针对光宇公司案件多支付资金划扣金额为
1441.53万元(2024年7月1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审定债权与实际债权差额的核查报告》(德皓核字【2024】00000296)号)。根据亿阳集团通知,其多支付的
1441.53万元用于偿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剩余余额中的部分金额。3、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余额11738.74万元,涉及如下案件:
1)德清鑫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案公司继续申请执行异议的余
额3357.48万元,因执行回转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计入亿阳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和解支付1987.5万元;
3)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案和解支付1500万元;
4)乐赚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案和解支付4821.68万元;
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案(以下简称“华融黑龙江公司案”)司法划扣72.08万元。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
(二)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的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1、2025年1月17日,公司收到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支付的资金占用偿付
款20000万元;
2、2025年2月20日,公司收到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支付的资金占用偿付
款5000万元;
3、2025年3月5日,公司收到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支付的资金占用偿付
款10000万元;
4、2025年3月7日,公司收到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支付的资金占用偿付
款21839.15万元。
截至2025年3月7日,公司合计收到亿阳集团资金占用偿付款56839.15万元,报告期内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控股股东已全部现金清偿。
二、关于违规担保事项
(一)违规担保情况公司剩余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为60621.12万元,涉及以下案件:
1)华融黑龙江公司案,涉案本金40000万元;
2)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案(以下简称“汇钱途资产案”),涉
案本金6045.46万元;
3)北京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9975.67万元。
4)崔宏晔案,涉案本金4600万元,此前已执行公司资产2876.86万元,
由于恢复执行且公司申请执行异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于审慎原则,已计入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金额。
(二)违规担保解决情况
1、报告期内,华融黑龙江公司案已被司法划扣的72.08万元,包含在上述
资金占用余额内,已由亿阳集团现金清偿;
2、2025年1月,公司因汇钱途资产案被司法划扣6048.54万元,控股股东
以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兰埔成”)9.0134%股权作价抵偿,并已经公司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3、针对其余尚需承担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可能产生的资金划扣,控股股东
以南京兰埔成57.9619%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2896.51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并已于2025年4月16日完成股权出质登记。若后续因上述案件执行划扣公司资产,公司控股股东应当就公司被划扣资产承担全额补偿义务,或后续将以包括但不限于质物折价、质物拍卖、质物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现质权以履行前述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1、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公司6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因未在责令改正措施规定期限6个月内以及后续的停牌2个月内完成改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4.4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2025年3月13日,上述责令改正措施要求清收的被占用资金及资
金占用余额,公司已全部清收完毕。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北京德皓核字[2025]0000042),确认公司已完成责令改正措施所要求的改正,且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公司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3、截至本专项说明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针对剩余
尚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可能产生的司法划扣,控股股东已有妥善解决方案。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