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等相关人员交流,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公司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议案、决议及相关公告文件,列席公司相关讨论会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7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12.9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65元,募集资金总额111,1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56.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587.2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230ZC0588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于以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信息及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10281000000709400 募集资金专户 63,404,020.50
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 12002000025371 募集资金专户 224,188,289.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 231000748018010056004 募集资金专户 9,255,794.05
合计 - - 296,848,103.66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均被司法冻结。因司法扣划减少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合计为49,346.93万元,未包括在上表余额中。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累计投入47,819.59万元,其中从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募集资金32,934.54万元(差额14,885.05万元为自有资金已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但因为募资专户被冻结,尚未完成自募集资金专户向自有账户的划转),因司法扣划减少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49,346.9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内余额为人民币29,684.81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净收入)。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截至2017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7,819.59万元。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投入资金26,002.36万元,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投入资金21,817.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32,934.54万元,已经以自有资金支出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金额为14,885.05万元。
(二)2018年度以来,公司募集资金司法划转及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2017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涉及诉讼纠纷陆续被人民法院申请资金冻结,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被全部冻结,导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受限;同时,受相关诉讼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银行账户亦被大量冻结,公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公司亦未能继续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自2018年度起,公司募投项目未再继续投入资金。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暂缓实施的议案》,2018年度股东大会亦审议批准了前述议案。公司暂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同时,因涉及相关诉讼或仲裁,公司募集资金累计被司法扣划49,346.93万元。
五、募投项目拟终止的原因
公司原规划将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行业大数据分析与运营项目云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网络优化智能平台建设项目、区域创新应用工场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为109,587.29万元,其中前5个项目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10亿元。
根据公司论证,因受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亿阳集团”)债务纠纷所致诉讼相关事项影响,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被全部冻结。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冻结事项导致公司不能使用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募投项目资金短缺,项目被长期搁置。公司在充分评估募投项目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后,认为目前公司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发展战略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发生重大变化,现有募投项目已不适应公司未来发展,无法继续开展,因此拟终止前述募投项目。该等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投资进度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 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40,000.00 0.00 -40,000.00 0.00% 是
2 行业大数据分析与运营项目 30,000.00 13,083.79 -16,916.21 43.61% 是
3 云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0,000.00 7,631.80 -2,368.20 76.32% 是
4 网络优化智能平台建设项目 5,000 1,696.40 -3,303.60 33.93% 是
5 区域创新应用工场建设项目 15,000.00 10,522.55 -4,477.45 70.15% 是
合计 100,000.00 32,934.54 -67,065.46 - -
六、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拟终止实施前5个募投项目,该等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7,819.5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募集资金32,934.54万元(差额14,885.05万元为自有资金已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但因为募资专户被冻结,尚未完成自募集资金专户向自有账户的划转)。同时,因司法扣划减少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49,346.9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内余额为人民币29,684.81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净收入)。前5个募投项目终止实施后,因司法扣划导致募集资金专户减少的49,346.93万元,控股股东已归还(其中2025年1月17日因司法扣划减少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6,048.54万元,控股股东已用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9.0134%股权予以抵偿),前述资金及当前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29,684.81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净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待上述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原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论证,公司本次拟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作出的合理决策,剩余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可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战略布局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八、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亿阳信通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行业大数据分析与运营项目云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网络优化智能平台建设项目”和“区域创新应用工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资金29,684.81万元(含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前期被司法扣划的募集资金49,346.93万元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亿阳信通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行业大数据分析与运营项目“云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网络优化智能平台建设项目”和“区域创新应用工场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资金29,684.81万元(含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前期被司法扣划的募集资金49,346.9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结余募集资金均已被冻结,且存在部分募集资金被法院强制执行扣划的情形,保荐人前期在获悉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的情况后,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查阅公司相关公告、银行对账单及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募集资金司法扣划事项导致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约定用途,保荐人已督促公司应积极使用自有资金及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性。但公司被司法划转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目前仍然处于司法冻结状态,不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人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拟将前期因诉讼或仲裁等原因导致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的资金直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专户状态、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决策。同时,基于上市公司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均被冻结,对于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募集资金,保荐人无法判断募集资金账户何时解冻,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可实现性无法做出判断,且该部分资金仍存在被司法扣划的风险。
此外,保荐人提请公司及相关投资者关注经营风险与投资风险。为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及管理层做好终止募投项目后的相关执行与信息披露等后续工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繁龙
夏劲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