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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达环保:远达环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292证券简称:远达环保编号:临2025-020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司拟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公司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2024年调整金额为

2813248.03元,2023年调整金额为385315.86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监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一)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

部《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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