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2证券简称:远达环保公告编号:2025-025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239591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4.296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董事会秘书凌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会计师刘红萍,副总经理张晓辉、汪
波、李瑞平,总法律顾问戢晶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3588693 99.9126 258200 0.0609 112300 0.0265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3547093 99.9027 251100 0.0592 161000 0.0381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23402393 99.8686 267600 0.0631 289200 0.0683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3550193 99.9035 252100 0.0594 156900 0.0371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 ESG 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3404627 99.8691 262366 0.0618 292200 0.0691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23476127 99.8860 326466 0.0770 156600 0.0370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23528893 99.8985 273000 0.0643 157300 0.0372
8、议案名称:审议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82060886 99.5571 197000 0.2390 168000 0.2039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胡一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23473827 99.8855 300266 0.0708 185100 0.043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1496096.8719326462.1139156601.0142
关于审议公司
00160
2024年度利润
分配的方案
81507897.6364197001.2756168001.0880
审议公司与国
06700
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非累积投票议案第八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341533307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毕娜刘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上网公告文件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