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对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石文先。中审众环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0万
1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3868.6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董
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2月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电子通信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报审计第一次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年4月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电子通信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结论以及其他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3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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