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职。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主动了解公司各项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张世潮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0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包头糖厂、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职务,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确认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参加股东大参加董事会情况董事会情况姓名本年应参加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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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会的次数张世潮66000否3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并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
此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6次会议。
本人均亲自参与了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详细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科学合理决策提供了参考。
(三)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发挥监督作用,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计划、关
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2025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
在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时,重视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为19天,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生产经营动态,并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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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本人与其他独董一同到位于青海的下属两家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运行情况做了现场调研。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交易条件公平公允、交易行为真实合理,符合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审批及履行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
公司增资的议案,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现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未出现公司被收购的相关情况。
(四)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编制过程进行了认真监督并对编制结果严格审核后认为:定期报告: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按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8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对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需求,其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会议召开后,公司根据规则及时披露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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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报酬共计172万元。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有公司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法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谢谢大家!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世潮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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