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证券简称:广汇汽车公告编号:2024-035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确认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一)适用对象在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组织管理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考核。
(四)薪酬发放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00000元,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薪酬=基本薪酬+年度绩效工资
(1)年度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司设定的业绩 KPI指标,采
取百分制考核换算得分比例的形式,以年度绩效工资为基数进行考核发放。
(2)年度绩效工资兑现流程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实施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整体兑现比例依据个
1人年度考核结果兑现个人年度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公司整体兑现比例: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在考核结果确认后,根据目标责任书综合考核得分,按下表计算确定公司高管人员绩效年薪兑现比例:
考核得分(R) R<85 85≤R<90 90≤R<95 95≤R<100 R≥100
兑现比例(%)0507590100
(3)年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根据《关于年度公司员工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办法,依据个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兑现个人绩效工资具体发放金额。
个人年度绩效工资=绩效年薪标准×整体兑现比例
其中:个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在称职及以上的予以全额发放,称职以下的不予发放。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经核算,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如下表:
姓名职务合计(万元)
马赴江董事长124.66
王胜董事、总裁93.92
丁瑜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116.07
许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120.27
李江红董事-
杨明董事-
罗磊独立董事10.00
郭蓓蓓独立董事10.00
2姓名职务合计(万元)
夏宽云独立董事10.00
王咏帆副总裁86.98
彭松总裁助理51.39
谢朝晖总裁助理30.70
鲍乡谊董事、总裁(离任)118.83
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卢翱120.03(离任)
田鸿榛董事(离任)-
注:1、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统计自其选举、聘任后至2023年底;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统计自2023年起至其离职止。
2、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为基本薪酬+社保+公积金。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