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证券简称:安琪酵母公告编号:2025-042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本次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二条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
新增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删除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第五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
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召开,出现《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规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修改前修改后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的,形的,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新增第二章股东会的召集
第七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第八条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同意或者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意见。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在作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第九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有权向董事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十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在作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审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责,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召集和主持。持。
第九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第十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十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修改前修改后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含表决权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有权向审计与风险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出请求。形式向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
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出股东会通知的,视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不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含表决召集和主持。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者股东
第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决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会,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者召集股东应在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发出股东会通知及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上海(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比例不得低于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百分之十。
第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
第十二条对于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者
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召集人可以持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人可以持召集临时股东会通知的相关公告,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
取。
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修改前修改后
第十二条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第十三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者股东
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司承担。公司承担。
第二十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
第十九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
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的内容。
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围的除外。公司不得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的持股比例。
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案。
东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列明的提案或者增加新的提案。
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者不符合本规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则第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二十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第二十一条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会
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时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二十一条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
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
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解释。
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者解释。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第二十三条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
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候选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人情况;
等个人情况;(二)与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修改前修改后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外,每位董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二十三条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提
名的方式如下:
董事会换届,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以书面提名,审查其任职资格,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后方第二十四条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如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因董事缺额需补下:
选董事,由本届董事会提名,审查其董董事会换届,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由上届事任职资格,经公司二分之一董事表决董事会以书面提名,审查其任职资格,经公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司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应按照法会表决;因董事缺额需补选董事,由本届董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上市公司事会提名,审查其董事任职资格,经公司二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分之一董事表决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表监事会换届时,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决。
候选人,由上届监事会审查其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应按照法律、行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监事通过后方可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由股东担任的监事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缺额需补选监事,其候选人由股东单位推荐或由本届监事会提名,本届监事会审查其监事任职资格,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第二十五条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列明
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旦确认,不得变更。变更。
第二十五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
第二十六条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当理由,股东会不应延期或者取消,股东会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
或者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公司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不得变更原通知规定的确定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修改前修改后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
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会。
形式召开。公司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股东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监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股东通过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由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提供便利。
公司证券账户开户代理业务资格的证券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认可的其他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身份。
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网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中
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明确载明网络或者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会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
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
当日下午3:00。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第二十九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
第二十八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有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股东出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席股东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拒绝。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九条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
第三十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
人员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
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
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等事项。
称)等事项。
第三十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第三十一条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出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席股东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修改前修改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二条股东大会召开时,全体第三十三条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
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第三十四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三十三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事主持。
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与风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险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主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人推举代表主持。
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公司应当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召开股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会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
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三十四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
第三十五条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
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会作出报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三十五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第三十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东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
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回答质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说明询,但应向质询者说明理由:
理由:(一)质询与本次股东会的议题无关;
(一)质询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二)质询事项有待调查;
无关;(三)质询事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修改前修改后
(二)质询事项有待调查;(四)回答质询将损害股东的共同利
(三)质询事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益;
(四)回答质询将损害股东的共同(五)其他不宜回答的事项。
利益;
(五)其他不宜回答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
第三十七条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
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股份总数。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开披露。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份总数。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股份总数。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细说明。
制。
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第三十九条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
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积投票制。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前款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分之三十以上的,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累积投票制度实施具体细则如下: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一)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累积投票制度实施具体细则如下:实行累积投票制;
(一)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二)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
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决权的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为修改前修改后
(二)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有效投票权总数;投票时股东必须在其选举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或监的每名候选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表决权数事人数的乘积为有效投票权总数;投票目;如果该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总数超过了其
时股东必须在其选举的每名候选董事或合法拥有的表决权数目,则视为该股东放弃监事后标注其使用的表决权数目;如果了表决权利,如果该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总数该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总数超过了其合法没有超过其所合法拥有的表决权数目,则该拥有的表决权数目,则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票有效。投票时可以将所持股份的全部了表决权利,如果该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投票权集中投给一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总数没有超过其所合法拥有的表决权数投给数位候选董事。
目,则该表决票有效。投票时可以将所(三)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持股份的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名候选点票数,并公布每个候选董事的得票情况。
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给数位候选依照候选董事所得票数多少,决定当选董事董事或监事。人选。
(三)表决完毕后,由股东大会监当选董事所得的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该
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候选董事或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监事的得票情况。依照候选董事、监事(四)如果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人数,召集人可决定就所缺名额再次进行投选。票,也可留待下次股东会对所缺名额进行补当选董事、监事所得的票数必须超选。
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四)如果当选董事、监事人数不
足应选人数,召集人可决定就所缺名额再次进行投票,也可留待下次股东大会对所缺名额进行补选。
第四十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四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东投票权。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第四十二条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
不会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对提案进行修改,若变更,则应当被视为一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表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决。修改前修改后
第四十四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第四十五条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监票。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公布表决结果。
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四十六条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第四十七条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
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早于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
第四十九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第五十条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容:(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姓名或者名称;
集人姓名或名称;(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列席会议的董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管理人员姓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的比例;
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股份总数的比例;点和表决结果;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者建议以及相言要点和表决结果;应的答复或者说明;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相应的答复或说明;(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的其他内容。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出席或者列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
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书、召集人或者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存期限不少于十年。修改前修改后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
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五十一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
第五十二条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
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提案的,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
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任。
第五十二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
第五十三条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
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施具体方案。
第五十四条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
的回购普通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以及以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向
公司特定股东回购普通股的,股东会就回购新增
普通股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
第五十五条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
第五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
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的除外。
……
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召集人资格、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
召集程序、提案内容的合法性、股东会决议
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效力等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决议等判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决或者裁定前,相关方应当执行股东会决求人民法院撤销。
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充分说明影响,并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积极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修改前修改后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十四条下列人员可出席股东
第五十六条下列人员可出席股东会:
大会:
(一)已经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的本公司
(一)已经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的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公证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公证员;
(四)公司邀请的嘉宾、记者;
(四)公司邀请的嘉宾、记者;
(五)其他经股东会主持人许可的人
(五)其他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员。
的人员。
第五十六条审议提案时,发言股东
第五十八条审议提案时,发言股东应
应先举手示意,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先举手示意,经股东会主持人许可后,即席后,即席或到指定发言席发言。有多名或到指定发言席发言。有多名股东举手发言股东举手发言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股东大会主持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股东会主持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每规定每人发言时间及发言次数。股东在人发言时间及发言次数。股东在规定的发言规定的发言期间发言不得被中途打断,期间发言不得被中途打断,以使股东享有充以使股东享有充分的发言权。与会董事、分的发言权。与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股东大会主持
股东会主持人批准者,可发言。
人批准者,可发言。
对违反前三款规定的发言,股东会主持对违反前三款规定的发言,股东大人可以拒绝或制止。
会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
因条款变更,各条款序号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