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涂娟、蒋春黔、刘信光、孙燕萍、莫德曼、程池及外部董事周琳7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涂娟担任。2025年4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重新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人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涂娟、莫德曼、程池、代军勋、胡俞越、徐雅珍及外部董事周琳7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涂娟担任。上述人员均具备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要求。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最新《公司章程》,整合审计与风险管理职能,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二、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29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议案
2025年1月15日 九届二十二次审计委员会 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关于拟转让安琪酵母(湖北自贸区)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4月8日 九届二十三次审计委员会 1.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2024年度重大事项执行情况检查报告;10.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 九届二十四次审计委员会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4月30日 十届一次审计委员会 1.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2.确定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小组成员的议案;3.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年8月13日 十届二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4.2025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有关条款的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条款的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有关条款的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条款的议案。
2025年10月28日 十届三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审计工作按期完成,并对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价,认为致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表决,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组织召开2次年报审计沟通会,分别为2024年年报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和2025年年报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就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确认其可行性,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针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人员沟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五)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优化进行了监督和指导,对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其遵循了市场化、公平、公正及一贯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审核安琪酵母(湖北自贸区)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安琪酵母(湖北自贸区)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公司将所持安琪酵母(湖北自贸区)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审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战略资源、聚焦主业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审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进行审核。本次追溯调整因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宜昌安琪生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所致。经审核,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该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审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查和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2026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专业职能,更好地发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作用,帮助公司持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莫德曼
胡俞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