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对致同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
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
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慧琦。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其中同行业(食品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项目合伙人:金鑫,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承办过相关公司 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鲁朝芳,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承办过相关公司 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玉龙,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成为致同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
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
三、质量管理水平
致同所采用风险导向的方法,基于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三项准则。从风险评估程序、业务承接与保持程序、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人员委派程序、业务咨询方法、质量管理体系沟通
办法、意见分歧解决办法、质量管理检查规定、项目质量复核实
施办法、质量管理体系缺陷识别与整改办法等方面,制定了全面完善的满足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质量控制制度,且得到有效运行。重要的业务执行质量管理包括:
(一)业务咨询
致同所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办法,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组建了由多位技术精湛的专业技术合伙人及行业专家构成的专业技术部,负责技术支持及内部咨询工作。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咨询,得到了致同所的及时回应。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专业意见分歧解决办法,以解决执业过程中内外部分歧,包括:项目组内部分歧,项目组与项目外复核之间,以及与专业技术咨询部门之间分歧,事务所(包括项目组)与客户之间的分歧。明确了解决分歧采取的原则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符合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事务所安全前行方针,贯彻高质量执行业务(质量至上)的执业理念”。有分歧可采用专业技术委员会审核方式解决或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方式。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致同所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贯彻风险导向理念,突出重点、难点和风险点。一级复核是项目经理对项目组成员工作底稿进行详细复核,并做好复核记录,对不规范的工作底稿要求修改完善。二级复核是部门高级经理在一级复核的基础上,采取具体复核与总体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业务项目的重要事项、重要程序的执行以及审计报告类型的确定等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是在一级复核、二级复核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的总体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对《审计业务项目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 A、B、C 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为及时识别质量管理缺陷改进业务质量,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缺陷识别、评价与整改办法。项目质量检查旨在评估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促进业务质量提高。致同所委派经验丰富且独立的监控与整改主管合伙人来监督检查过程,并按照一致的标准来确定项目评级和评价审计工作质量,同时利用这些标准来衡量未来的整改结果。
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致同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定期质量管理风险评估,对于已识别为质量管理缺陷的,设计和采取整改措施,并确定这些程序是否已得到实施,评价针对以前识别出的缺陷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否有效。如果经评价后表明整改措施并未得到恰当的设计和执行,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则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对这些整改措施作出必要调整,以使其能够达到预期效果。2025年度,致同所不存在质量管理重要缺陷。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致同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
别主要业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致同所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扎实做好审计工作计划、实施、报告与总结等每一个阶段的工作。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制定了2025年度被审计单位的审计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被审计单位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
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此外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安排等与被审计单位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3.现场终审阶段,被审计单位完成年度结账,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审计工作程序,获取全部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的会计调整事项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
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
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致同所投入了足够的审计力量与时间用于审计工作,从进度、质量、资源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合伙人由具备上市公司丰富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项目经理担任。致同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内控、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税
务、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所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致同所采用私有云部署方式,信息系统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2022年,致同所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致同所通过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2025年购买了执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保障正常经营与履约能力。此外,致同所还按照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了职业风险准备金,进一步增强风险承担能力,截至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八、履职情况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管理层等
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评估情况说明
公司认为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在公司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