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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2-18 00:00 查看全文

安迪苏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86(10)85085000

传真+86(10)85185111

网址 kpmg.com/cn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758号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12月 11 日止,因向特定对象发行 397877984 股 A 股股票而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1901273.00元,股本为人民币2681901273.00元。根据贵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25年

6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25年9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970 号)同意,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97877984 股。根据发行结果,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的 A股股票 397877984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54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397877984.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5年12月1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通过发行 A 股所获得的货币资金,其中新增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397877984.00元(人民币叁亿玖仟柒佰捌拾柒万柒仟玖佰捌拾肆元整)。

第1页,共3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验资报告(续)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758号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1901273.00元,股本为人民币2681901273.00元,审验情况如下:

股本增加金额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验资报告文号验资报告日期

第1期160000000.00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粤会所验字(99)第30333号验资报告1999年3月26日

第2期80000000.00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粤会所验字(2000)第90223号2000年4月7日

第 3期 120000000.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XYZH/2006A8026 号 2006年 8月 15日

第 4期 42082738.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XYZH/2007A8004 号 2007年 8月 24日

第 5期 120624822.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XYZH/200A8003号 2008年 6月 16日

第6期2107341862.00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验字[2015]第2107号2015年10月23日

第7期51851851.00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验字[2015]第2096号2015年10月27日

合计2681901273.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79779257.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3079779257.00元。

第2页,共3页附件1拟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截至2025年12月11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拟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股本股东名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货币出资占新增注册资其中:货币出资金额本比例金额拟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2062334.00694149998.3692062334.0023.14%92062334.0023.14%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39787798.00299999996.9239787798.0010.00%39787798.0010.00%城定增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137931.00280019999.7437137931.009.33%37137931.009.3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249336.00212999993.4428249336.007.10%28249336.007.10%

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泉州交发福惠22281167.00167999999.1822281167.005.60%22281167.005.60%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7241379.00129999997.6617241379.004.33%17241379.004.33%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持力15915119.00119999997.2615915119.004.00%15915119.004.00%定增精选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14606110.00110130069.4014606110.003.67%14606110.003.67%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262599.0099999996.4613262599.003.33%13262599.003.33%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135278.0083959996.1211135278.002.80%11135278.002.8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676392.0080499995.6810676392.002.68%10676392.002.68%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641909.0080239993.8610641909.002.67%10641909.002.67%

第1页,共2页附件1拟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股本股东名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货币出资占新增注册资其中:货币出资金额本比例金额拟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10610079.0079999995.6610610079.002.67%10610079.002.67%

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610079.0079999995.6610610079.002.67%10610079.002.67%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610079.0079999995.6610610079.002.67%10610079.002.67%

贺伟10610079.0079999995.6610610079.002.67%10610079.002.67%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610079.0079999995.6610610079.002.67%10610079.002.67%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610079.0079999995.6610610079.002.67%10610079.002.67%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610079.0079999995.6610610079.002.67%10610079.002.67%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10610079.0079999995.6610610079.002.67%10610079.002.67%

合计397877984.002999999999.36397877984.00100.00%397877984.00100.00%

第2页,共2页附件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11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认缴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变更后股东名称占注册资本本次增加额占注册资本金额金额总额比例总额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397877984.00397877984.0012.92%

无限售条件股份2681901273.00100.00%-2681901273.0087.08%

合计2681901273.00100.00%397877984.003079779257.00100.00%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已于2025年12月15日获贵公司确认。

第1页,共1页附件3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注册

的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原名为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新材”),于

1999年成立,是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与化工部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化工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化工部合成材料研究院和国营长风机器厂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15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贵公司由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91110000710924494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前,贵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681901273.00元。

二、拟新增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25年9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970 号)同意,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97877984 股。根据发行结果,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的 A股股票 397877984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54元,获得的货币资金拟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7877984.00元,本次变更后股本增加至人民币3079779257.00元,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079779257.00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5年 12月 11日,贵公司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99.36 元,扣除担任主承销商职责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7367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550000.00元属于发行费用,不含税持续督导费人民币400000.00元不属于发行费用,两项的税款人民币417000.00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992632999.36元,此款项已于2025年12月11日汇入贵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名称账号收款日期币种金额(人民币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0109001107100292025年12月11日人民币2992632999.36

合计:2992632999.36

第1页,共2页附件3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99.3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6124892.9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875106.46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397877984.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2585997122.46元。

具体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元)

1承销保荐费用7100000.00

2审计及验资费用2226022.50

3律师费用5611320.75

4证券登记费等1187549.65

合计16124892.90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费用。

四、累计出资情况

经本所审验,贵公司变更后累计股本为人民币3079779257.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

五、其他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之中,贵公司计划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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