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兆荣先生)
2025年,作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林兆荣先生生于1960年,中国香港,澳洲麦觉理大学经济学会计专业学士,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务学金融专业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澳洲和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林先生曾在澳洲(5年)、中国香港(6年)及中国大陆(25年)工作,从事审计及商务咨询项目超过30年,在会计、企业咨询等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2004年至2020年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
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先生也曾于多家审计公司任职,包括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自 1991年 9月至 1992年 2月)、Horwath Australia(自 1987年 8月至 1991年 8月)
及新南威尔士州审计长办公室(自1987年3月至1987年7月)。自2022年6月起,任上海格派鎳鈷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的独立董事;自2023年5月起,任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349;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88505)独立董事;自2023年7月起,任苏州贝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2170)的独立董事;自2023年10月担任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3833)的联席公司秘书;
自2024年5月起,任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354)的独立董事;自2025年6月起,任齐屹科技(开曼)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739)的独立董事;自2025年6月起,任上海壁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6082)独立董事。
自2024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3月起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
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以客观、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别职权。
1.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的会议8次);
并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薪酬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召开股东会5次。以下是本人2025年度出席/列席会议的情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股独立董参加董事会情况东会情事姓名况本年应现场出以通讯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列席股参加董席次数方式参席次数次数两次未亲东会的事会次加次数自参加会次数数议林兆荣90900否5
(2)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应参加会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次未出席次姓名名称议次数次数数数审计委员会8800薪酬委员会6600林兆荣提名委员会2200
战略委员会2※200独立董事专3300门委员会
※说明: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其中2025年7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战略委员会扩大会议,邀请全体董事参会。
2.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及时熟悉掌握公
司经营发展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2025年度累计履职时间超过15天,达到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部分
重点履职情况简述如下:
2025年 4月本人与 CFO Virginie、董事会秘书蔡昀开会交流,了解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和进展。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4月本人以现场查勘和会议交流方式,实地调研了公司恺迪苏项目情况,
考察了恺迪苏的生产工艺流程、运营管理体系及团队建设成果,就企业战略规划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恺迪苏的短期运营、中期布局及长期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建议。
2025年7月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现场审计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提名
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听取管理层对相关议案的汇报并发表意见。本人与公司董事长、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董事会秘书进行了面对面交流,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公司运营情况及重点项目进展。
2025年7月本人以现场查勘和会议交流方式,实地调研了法国里昂研发中心和里
昂 Roches工厂,及西班牙博尔戈斯工厂。与当地管理团队沟通了解工厂生产运营情况,获取了一手工厂运营和研发创新相关的业务信息,增强了对公司海外业务发展与风险点的直观认识,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现场依据。
2025年 8月本人与 CFO Virginie沟通财务报告以及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致力于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通过季度审计委员会听取内审及内控相关情况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25年 6月本人与外部审计机构、CFO、董事会秘书召开线上会议,讨论年度财
务报告和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2025年 12月审计委员会会议中,本人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 KPMG报告的年度审
计计划以及内审主任汇报的年度内审计划并开展了详细的讨论。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及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相关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本人也将在未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种形式的投资者沟通交流会议,以确保公司及时、透明的信息沟通渠道。
5.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如有需要,在遇到重大决策事项时,公司还会通过召开预备讨论会来保证独立董事可以获取充分的资料,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为了解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运作的评价和意见,公司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董事会运作评价工作,以问卷形式收集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运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为改善董事会工作、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奠定了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核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有积极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现违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3.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并披露
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多次听取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进度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5年度公司继续完善、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估,本人认为该所业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6.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核了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丁冰晶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提名公司董事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公司提名孙志祥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志祥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孙志祥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且综
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公司日常经营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守信,认真履职,谨慎行事,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
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