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1股票简称:华锡有色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将其持有的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集团”)48.19%股权出资设立广西关键金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键金属集团”),且北部湾港集团与关键金属集团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将持有的剩余华锡集团28.79%股权无偿划转给关键金属集团(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关键金属集团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次收购完成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股份数量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国资委”)、直接
控股股东华锡集团未发生变化,关键金属集团以间接方式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56.47%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将通过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关键金属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
为落实国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战略部署,2026年1月16日,北部湾港集团
1以其持有的华锡集团48.19%股权出资,与广西关键金属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关键金属合伙”)设立关键金属集团。同日,北部湾港集团与关键金属集团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持有的剩余华锡集团28.79%股权无偿划转给关键金属集团。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国资委、直接控股股东华锡集团未发生变化,关键金属集团以间接方式合计控制上市公司56.47%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二、本次收购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1、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关键金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202MAK6XRND5X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71号法定代表人罗勇
注册资本421516.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26年1月16日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第二、三
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
化学品生产;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
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测绘服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运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经营范围投资活动;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污水处理及其
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矿山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计量技术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公路水运
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北部湾港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799701739W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法定代表人胡华平
注册资本719721.7202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07年3月7日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船舶代理;
国际船舶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07年3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广西国资委持股67.00%、广西国控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构成
持股33.00%
三、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间接控股股东关键金属集团,实际控制人广西国资委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情形的说明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关键金属集团通过控制华锡集团从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关键金属集团,系出让人北部湾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关键金属集团与北部湾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西国资委,本次收购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且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1、本次收购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并披
露相关收购报告书及收购报告书摘要。
2、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4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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