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章击舟)
作为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章击舟,男,1976年5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浙江和山环能资源有限公司总裁,上海和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粒子加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担任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参加董事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独立董事姓名会次数次数次数数亲自参加会议章击舟9900否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事项均认真审核,积极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判断,并行使表决权。除本人需要回避表决的事项外,本人对9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上述四个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对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
(四)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审工作进行了沟通,关注了解年审工作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并会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专项听取年审机构对审计重点事项的报告,利用自身专业背景提出具体的意见,促进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培训会议及其他机会,到公司现场进行了解情况,关注公司的搬迁进展、财务状况、控股子公司自主清算及其他重要事项的进展,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并通过微信和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联系。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事先对相关资料进行研究审阅,在决策中发表专业和独立意见。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证券投资部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议召开前审阅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并遵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具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基于与关联人的资源匹配和协同效应的考虑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按期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财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管理现状。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临潼生产基地搬迁事项尚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重大缺陷。2025年度,在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就临潼生产基地搬迁事项持续与相关方进行汇报、沟通和协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并形成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汇报机制,为解决搬迁事项做了很多努力。截至2025年末,尚未签订相关协议,该事项仍在推进解决中。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2025年2月,公司聘任总经理、聘任一名副总经理;2025年10月,公司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本人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总经理候选人、副总经理候选人具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及考核的管理制度》确认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及薪酬,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津贴及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和考核规定。
(六)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形,亦无存续有效的对外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七)在规范运作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通过现场和线上方式积极参加陕西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对监管政策及其变化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尽心尽责。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关注公司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利用自身会计专业背景,督促建议公司财务加强业务实质的理解和判断,确保财务核算的客观准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章击舟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