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证券代码:600303编号:临2025-065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0.8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8360.4211万股的0.28%。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在满足各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如对应
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激励对象自愿承诺将当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延长锁定至限售期满后6个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但未
达到目标值,解除限售比例为80%,故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暂不申请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全栋、孙建东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未续约,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
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拟对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47.8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名
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全额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0.4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含因公2司层面未能100%解除限售需回购注销的股数)进行回购注销。综上,
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1.3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全栋、孙建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