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股票简称:恒顺醋业公告编号:临2026-01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增强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活动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改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