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广西华泰华友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
供的担保余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金 是否在前期预计被担保人名称 额(不含本 是否有反额 额度内
次担保金 担保
额)
广西华泰华友 不超过
化工新材料有 200000.00 0 万元 否 否
限公司 万元
注:上表列示的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为合营双方股东合计担保总额,并非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单方担保额度,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按照 51%持股比例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另一股东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 49%持股比例同步提供担保。
* 累计担保情况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
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60000.0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6.65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1.广西华泰华友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
在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未投产无稳定现金流,存在工期延期、投产效益不及预期、行业市场下行,最终导致项目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2.本次担保周期较长,化工行业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监管政策存在变动可能,政策收紧或将限制项目产能释放、压缩经营盈利。
3.广西华泰华友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双方
其他风险提示
股东为相互独立经营主体,若合作方出现重大经营决策分歧、自身流动性紧张等问题,未能履行其对应比例担保义务,将提升公司的担保代偿风险。
4.本次担保存续期间,若广西华泰华友化工
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债务逾期引发担保代偿,公司仅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代偿责任,相关代偿将占用公司自有资金,对上市公司现金流、当期经营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深化公司在化工领域战略布局,依托华泰化工在氯碱化工、精细化工领域的技术与运营优势,结合华友控股的资源优势,拓展高性能化工新材料业务,形成“现有化工+新材料”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与盈利水平。2025 年 10月 30 日,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双方将投资不超过 22.3 亿元建设烧碱以及上下游配套项目。
为保障广西华泰华友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化工项目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为合资公司项目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合营双方股东合计)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合营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即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49%提供同步同顺位的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项目建成后追加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抵押;担保期限依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之约定,担保范围涵盖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持有合资公司 51%股权,合作方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合资公司 49%股权,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对等提供全额担保,权责一致、风险共担。
(二)内部决策程序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广西华泰华友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持股 49%
法定代表人 徐国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923MAD3RXYB7M
成立时间 2023 年 10 月 30 日
注册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龙潭产业园区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经营范围
推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包装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新建在建项目公司,暂无财务数据,项目建设合规有序,资金统筹安排合理,无逾期银行债务、重大诉讼仲裁、大额对外担保等影响债务偿还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东营华泰化工集团为华泰股份全资子公司,持有合资公司 51%股权;
交易对方与华泰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三)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担保履约及项目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营双方股东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0.00 万元,担保主债权涵盖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担保期限依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之约定。
合营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即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浙江友山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49%提供同步同顺位的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项目建成后追加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抵押,担保责任对等公平。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担保系合营化工产业项目建设融资必需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化工新
材料战略布局,项目现金流稳定、还款来源可靠,整体偿债风险可控。被担保人作为新建项目公司资产结构合理,无不良存量债务,不存在高额逾期负债、资产负债率超高 70%等重大偿债风险情形。双方股东同比例对等担保,风险公平分摊。
2.本次担保严格按照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不存在超出持股比例超额担
保、权责不对等情形。公司同步参与项目经营管理、资金监管与还款规划,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3.本次担保不涉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具备完
整市场化商业逻辑,不存在非经营性违规担保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合资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合营双方同股同担、风险共担,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6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6.65%,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母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60000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七、 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1. 在建项目偿债与市场周期风险
风险提示:合资公司属于新建在建项目,未投产无稳定现金流,存在工期延期、投产效益不及预期、行业市场下行,最终导致项目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应对措施:实行项目分阶段管控,设置土建、设备安装、试生产刚性考核节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全程跟进,严控工期滞后;融资资金分批次拨付,放款规模与项目建设、产能达标进度挂钩,未完成考核指标则延缓放款,压缩担保敞口。
2. 化工行业环保、能耗、安全监管政策风险
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周期较长,化工行业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监管政策存在变动可能,政策收紧或将限制项目产能释放、压缩经营盈利。
应对措施:项目建设按高于现行监管标准配套环保、节能、安全装置,单独预留专项技改资金,应对未来政策提标改造需求;配置专职合规团队,实时跟踪环保、能耗、安全生产新规,提前完成资质复核、备案与设施升级,规避限产停产处罚;建立月度安全环保自查机制,闭环整改各类合规隐患,杜绝监管处罚影响项目正常生产。
3. 合营双方合作协同风险
风险提示:合营双方为相互独立经营主体,若合作方出现重大经营决策分歧、自身流动性紧张等问题,未能履行其对应比例担保义务,将提升公司的担保代偿风险。
应对措施:完善合资公司章程,明确融资、技改、分红等重大事项表决规则,设立分歧调解流程,避免经营决策停滞;定期对合作方开展财务风险排查,持续监控其资产负债、现金流、对外担保情况,提前预警流动性恶化信号;合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覆盖本次对应债务本金及利息。
4. 担保代偿对上市公司经营冲击风险
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存续期间,若合资公司发生债务逾期引发担保代偿,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承担相应担保代偿义务,代偿支出将占用公司自有资金,对上市公司现金流、当期经营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建立担保风险动态预警台账,实时跟踪合资公司付息、还本履约情况,一旦出现逾期预警,第一时间启动向合营双方追偿程序;严格执行年度对外担保总额管控,本次担保额度纳入股东会审批限额管理,定期披露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