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客观
公正的原则,发挥专业职能,对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能够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