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信息披露义务人: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合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通讯地址: Suite 2609 Nine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1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华化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八节备查文件...........................................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做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指合成国际合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万华化学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由10.70%变动为本次权益变动指
5.70%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元指人民币元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企业中文名称合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称 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设立日期2006年11月22日
注册地 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注册地址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企业编号106534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数量和类别有权发行最多20000000股同类别股份,每股股票面值一美元已发行股份10909090股经营范围投资控股传真号码0085228787885
Dao Sheng (Hong Kong) Limited 持股 91.67%股东及持股比例
ICB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持股 8.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成国际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职务性别国籍或者地区的居留权鍾健董事男中国否陳云金董事男中国否陳銘燊董事男中国否顏秉常董事男中国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万华化学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万华化学股份的目的是基于企业自身资金需求及财务计划。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万华化学的计划,未来12个月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减持万华化学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3360423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1789575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合计157084814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份种类
(股)(%)集中竞价
2022/4/19-2022/6/27人民币普通股313973821.00%
交易
大宗交易2022/4/19-2022/6/27人民币普通股252006000.80%
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大宗交易 2022/6/28-2022/9/28 人民币普通股 37691957 1.20%
LIMITED集中竞价
2022/7/20-2022/9/28人民币普通股313974091.00%
交易集中竞价
2022/11/23-2023/1/31人民币普通股313974661.00%
交易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4205045股被质押,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3.00%。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鍾健
日期:2023年1月31日第八节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注册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本页无正文,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鍾健
日期:2023年1月31日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股票简称万华化学股票代码600309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PRIME PARTNER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注册地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336042361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10.70%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变动数量:157084814股
例变动比例:5%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1月31日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增持股份,不适用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是?否√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是√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不适用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不适用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不适用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本页无正文,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鍾健
日期: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