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9证券简称:万华化学公告编号:临2023-17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2人,刘志军监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丛浩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3月8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材料于会议召开时现场发放。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3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2人,刘志军监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丛浩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丛浩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
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
告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
度《审计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
提名刘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待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组建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刘志军,男,出生于1980年6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19年2月期间,历任龙口经济开发区经贸局外资科科员,龙口市委宣传部
2新闻科科员;烟台市国资委宣传与群众工作科、规划科科员、规划发展与企业分
配科副主任科员,规划发展科副主任科员、副科长;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烟台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正科级),烟台市审计局正科级干部。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担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部长;2019年5月至今担任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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