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9证券简称:万华化学公告编号:临2025-2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20号)。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
(2025年4月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
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7776465421.59%
2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037959410.52%
3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18083579.61%
4 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172993229 5.51%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354193924.31%
6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733485082.34%
7371551241.18%
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8339637871.08%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238342100.76%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212099280.68%
注:1.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12.“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2025年4月14日的总股本3139746626股计算。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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