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0证券简称:广西能源公告编号:2026-054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 6号 GIG 国际金融中心 1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790049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3.1486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黄维俭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1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长梁晓斌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高管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投资建设广西贺州抽水蓄能电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76868381 99.7257 1940420 0.2490 196160 0.025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1关于拟投资建
设广西贺州抽2951007193.248619404206.13151961600.6199水蓄能电站的
2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莹、董宇恒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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