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职、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覃访、谭雨龙、李勇猛、李长嘉、宋绍剑组成,其中覃访为主任委员。
覃访: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广西立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广西专家咨询中心特聘专家、区财政厅、区科技厅、区工信委评审专家、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雨龙: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法人治理部主任,天生桥一级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勇猛: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新能源事业部/新能源开发研究中心副主任、新能源基建办公室主任。
李长嘉:九三学社社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合伙人,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绍剑: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大学教授,广西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人事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IEEE PES风电/光伏技术委员会(中国)新能源电力系统调度运行技术分委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等科技厅的科技项目评审专家。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
财务报表及《2024 年度财务报表说明》、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国海证券股份与国能北海股权进行置换暨关联交易、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控股子公司广投桥巩能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及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35万元,与公司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2)督促外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时督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4年度报告。
(3)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从事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4)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在从事公司 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因此,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政策与实务及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条例》,严格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进行评估,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及财务等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保持良好顺畅的沟通。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历次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基本反映了各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表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新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遗漏等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和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面、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审计性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同时,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根据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完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配合做好审计工作,同时,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讨论、交流,确保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及财务等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顺畅。
(六)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谨慎勤勉,充分发挥审查及监督职能,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覃访(主任)、谭雨龙、李勇猛、李长嘉、宋绍剑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