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西电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如下: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财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
控制风险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未发现西电财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西电财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本议案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吕文栋孙丽何平林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