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
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人员信息: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7)业务规模:经审计2024年总收入217185.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中审众环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中审众环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
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
措施0次,4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
42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至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5年12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3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