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 B股 公告编号:临 2026-028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3、临2023-054、临2023-055、临2023-056)及相关文件。
2.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3.2024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振华重工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4〕68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4.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临
2024-007、临2024-011、2024-012)及相关文件。
5.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2);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及《振华重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5)。
6.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及《振华重工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4-026)。
7.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8.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审议<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临2024-029、临2024-030、临2024-031、临2024-032)及相关文件。
9.2024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343名激励对象授予748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31元/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8月8日。
10.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26元/股。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临2024-040、临2024-041)。
11.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工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了《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及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临2024-052、临2024-054)。
12.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13.2024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4-058)。
14.2025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366.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00元/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6日。
15.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审议<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临2025-040、临2025-041)及相关文件。
16.2026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审议<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临2026-027、临2026-028、临2026-029)及相关文件。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或因离职等原因导致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范围,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共计58.00万份。
本次注销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40名调整为339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398.00万份调整为7357.00万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6名调整为15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66.00万份调整为349.00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数量和涉及激励对象名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各委员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