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
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
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
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
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雷江先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
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海峰先生,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海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松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
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3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5万元及审计年报费用485万元)。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及双方协商,拟定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500万元/年(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0万元及审计年报费用460万元),该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原则确定,如未来年度审计范围或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授权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
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评价要素及具体评分标准,对选聘过程进行监督。
并对毕马威华振进行了审查,毕马威华振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及时与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聘用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聘用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