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的有关资料,认为:
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毕晓方、李文强、李晓龙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