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
1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上市公
司审计收费9.16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07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二、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
2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
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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