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股票简称:华发股份公告编号:2026-01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2026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会9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三、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以监管机构最终审批情况确定。
2.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
1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涉利率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市场簿记发行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后,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偿还到期有息负债、
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相关主管机构审批通过的资金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
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获得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挂牌转让方案需以最终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或备案的方案为准。
四、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
2会审议。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相关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制定、修订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资金用途、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调整回售利率和赎回条款及
设置的具体内容、增信措施、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期限和安排、债券挂牌等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协助公司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发行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和挂牌,以及还本付息等相关事项。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五、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3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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