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智讯 10月21日晚间,大东方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厦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
公告显示,本次质押股份4762.00万股,占“大厦集团”所持股份的12.04%,占公司总股本的5.38%,质权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起始日为2026年10月20日,到期日为2027年10月20日,质押融资资金用于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履约担保。
本次质押前,“大厦集团”累计质押18702.00万股,质押后累计质押23464.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9.32%,占公司总股本的26.52%。其持有公司股份约39555.2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1%。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164.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3.17%,占公司总股本的10.36%,对应融资余额2.21亿元。
公司表示,“大厦集团”及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未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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