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7证券简称:大东方公告编号:2026-0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报告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相关财务报告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仅摘要)的披露。
二、《2026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简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三、《大东方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制度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
四、《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制度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