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7证券简称:大东方公告编号:2025-01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34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045010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6.293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九届六次会议决议召开,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召开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25年5月8日以公司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林乃机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居晓林独立董事、邵琼董事以网络视频连
线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其中裴学龙监事、吴大为监事以网络视频连线
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辉出席本次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02706779 99.5564 1329280 0.3286 465004 0.11502、议案名称: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02660979 99.5450 1440380 0.3560 399704 0.0990
3、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02671479 99.5476 1354380 0.3348 475204 0.1176
4、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02752679 99.5677 1287280 0.3182 461104 0.1141
5、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02736799 99.5638 1292660 0.3195 471604 0.1167
6、议案名称: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02614799 99.5336 1468760 0.3631 417504 0.1033
7、议案名称: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02571099 99.5228 1466060 0.3624 463904 0.1148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02721979 99.5601 1350280 0.3338 428804 0.1061
9、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01872832 99.3502 2210027 0.5463 418204 0.1035
10、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02810079 99.5819 1289080 0.3186 401904 0.0995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2024年度利润分706779.3421144016.17053994.4874
配预案362380704
62024年度公司高702178.8237146816.48914174.6872
级管理人员薪酬182760504审核意见
72025年度公司高697778.3331146616.45884635.2081
级管理人员薪酬482060904考核办法
8关于续聘公证天712880.0270135015.15904284.8140
业会计师事务所362280804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5627970.4940221024.81104184.6950年度向金融机构215027204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
议案10关于增加经营范721681.0160128914.47194014.5121围并修订公司章462080904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静、蒋许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